萇記泰安將過期蛋、破殼蛋再製成液蛋重新販售,鋪貨到北台灣20多家家樂福及零星麵包店,食藥署昨要求有進貨萇記泰安液蛋的業者,需在昨天凌晨12點以前下架。據食藥署統計,今天上午已下架311.5公斤的液蛋,若是加上昨天晚上於現場封存的531公斤液蛋,總計已下架842.5公斤。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魏任廷表示,檢方發現業者使用的有效期限於12月14日及12月26日逾期蛋品,混製成的液蛋,由於蛋黃液與全蛋液保存期限為7天、蛋白液為9天,建議民眾若購買產品有限期限,若是在12月27日至1月5日間,最好不要使用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魏任廷表示,根據調查,萇記泰安平均每個月可以銷售7000公斤的液蛋,若是以保存日期推估,12月14日及12月26日生產的液蛋,推測約有1600公斤。目前已經下架842.5公斤,其餘過期的液蛋恐怕都已經被民眾吃下肚。?明定情節重大範圍後 萇記泰安將成為首件重罰案例食藥署12月21日針對食安法中何謂「情節重大者」作出明確定義,訂出8大依據,給予地方衛生單位開罰指標。8大指標分別為違法者過往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次數、故意或過失的違法行為、違法者的智識程度、違法產品之流通數量、流通範圍及銷售金額、違法行為持續的期間、違法所得利益、違法行為致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財產上的損害程度、違法情事發生後,受處分者防堵危險或損害的態度及作為。魏任廷表示,依照食安法,萇記泰安可開罰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的罰鍰,但萇記泰安犯行情節重大,第一時間已勒令停業,地方衛生局將依8大指標加總考量,一定給予重罰。桃園萇記泰安蛋品公司使用過期蛋品混製成液蛋,分成蛋黃液、蛋白液以及全蛋液等三種品項,每月約賣出7千公斤。圖/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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